芙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芙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芙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芙蓉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5日)
一、起草背景
2016年我区修订了《芙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其建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为我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置提供了保障。但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现有《预案》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要求。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二是省级、市级预案已进行重新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已发生变化,区级预案应当根据省级、市级预案要求及时进行调整。三是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部分区直部门职能职责已发生变化,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也应进行相应调整。因此,确有必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长沙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沙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长沙市芙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芙蓉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
(二)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区政府设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规定了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组、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预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和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并对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报告时限、程序以及报告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相关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先期核实和处置,同时报告上级有关行政部门,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区级按照职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五)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取消限制性措施,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
(六)保障措施
《预案》通过对人员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及通信交通保障等多方面的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整体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并对社会公众的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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