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长沙市芙蓉区地震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预案编制的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长沙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改起草新的《长沙市芙蓉区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预案编制的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与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其他地震事件、善后工作、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九个部分。
(一)基本工作原则: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注重灾前预防、减轻灾害风险,区凯发一触即发是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主体。
(二)响应级别:
按照影响范围、损失程度等,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当重要地区发生7.5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当重要地区发生7.0级以上、7.5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1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当重要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当重要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工作要求
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注重灾前预防、减轻灾害风险。
长沙市芙蓉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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