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430102G0203/2011-00046
- 所属机构:芙蓉区政府
- 机构地址:长沙市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府机关大楼10楼1011室—1031室
- 联系电话:0731-84683212
- 负 责 人 :杨亮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工作日)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工作日)
长沙市芙蓉区统计局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3、指导和协调全区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的区情区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区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4、为区委、区凯发一触即发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区委、区凯发一触即发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7、组织实施全区城乡住户调查和企业调查工作。
8、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9、承办区委、区凯发一触即发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
2、负责全局事务性工作的组织协调、财务和后勤保障;
3、负责对上下级来文和事务进行落实处理;
4、负责编写各类文书材料和党务、政务信息,对全局的各类信息进行管理、归档、挂网;
5、负责全局各类会务工作;
6、负责各类绩效考核的具体事务;
7、负责各类党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8、负责全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全局各办公用房防火、防盗工作,处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10、局中心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国民经济核算与研究室
1.及时、准确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按要求报送报表及相关资料;
2.组织编制《统计公报》和《统计提要》,定期公布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编发《芙蓉统计综合月报》期刊;
3.汇总国民经济运行数据,为区委、区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统计数据信息和咨询服务,做好统计数据预测工作;
4.掌握区内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研究分析,向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统计分析资料;
5.负责全区单位名录库、城乡划分和小康社会指标监测等工作。
(三)统计监督科
1.负责统计监督科的日常管理;
2.组织全区统计机构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
3.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4.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
5.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有关依法行政工作。
(四)统计业务科
1.负责统计业务科的日常管理;
2.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建筑业、农业统计和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3.负责全区商贸业、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4.对统计业务科各专业的统计信息和分析进行组织、督促和把关;
5.每月负责收集统计业务科各专业报表的迟报次数、代报次数和差错笔数,每季度汇总通报。年终绩效考核时,对各街道、园、局“上报统计报表”一项按《芙蓉区街道、园、局统计数据上报及质量评分细则》规定分专业给予评分;
6.局中心工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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